11月28日砂石案爆發

11月28日,立法委員黃國昌在個人臉書爆料,李佳芬家族在韓國瑜當立委期間利用特權掠奪國家資源,將「河川地」變為「浮覆地」,在濁水溪河床採砂牟利。韓國瑜「砂石案」事件正式爆發。

(圖/記者呂炯昌攝, 2019.11.29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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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議點1:是誰讓李家在堤防外圈地?

黃國昌直指當年經濟部有官員配合李家,關係從地方打到中央,這才是國家機器動起來,花納稅人的錢幫私人家族牟利。如果當初李佳芬不是縣議員、韓國瑜不是立委,這可能會發生嗎?

(圖/記者吳承翰攝)

爭議點2:2009年通過的委託經營,在2013年就遭到廢止,為何到2019年才要求返還土地?

12月2日黃國昌在臉出貼上一張時間軸:

1979年,李日貴成立「大通砂石行(之後成為「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」

1986年,李日貴當選雲林縣議員

1998年,李佳芬當選雲林縣議員

1999年,韓國瑜、李佳芬家族濫用國家資源蓋新堤防,非法占用所圈出的地當作砂石場。

2000年以後,這塊地正式登錄為國有地。

2002年,申請將農牧用地,變為礦業用地。

2005年,廢止礦業用地,變更許可。

2009年,為了取得土地使用權,李家向國產署申請委託經營。同年7月7日同意委託經營並於四年內完成辦理休閒農場。

2013年,雲林縣政府已經廢止委託經營。

2019年,國有財產署才知道已經廢止,直到今年夏天,國有財產署才收回土地。

(圖/翻攝自黃國昌臉書)

爭議點3:利益迴避?

1979年李日貴設立「大通砂石行(之後成為「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」在2002年還向經濟部申請將農牧用地變更為礦業地,而幫李家提出申請的是雲林縣政府,當時縣長是張榮味,李佳芬那時候是雲林縣議員,最重要的是經濟部竟然還批准了。而李佳芬身為當時的議員在這件事上卻完全沒有利益迴避。不免讓人覺得是否有給與當地政府施壓或關稅的可能。

(圖/記者呂炯昌攝, 2019.11.9)

韓國瑜辦公室5點回應砂石爭議

1.這個陳年往事簡單來說,就是時任立委的韓國瑜,接受地方陳情,考量中南部疏濬建堤是民生所需,向中央爭取堤防建設,正是韓立委問政的表現。

2.西螺大橋堤防是當時鎮公所陳情,民國88年蓋好,延續段工程民國92年完工,但李日貴先生的砂石公司在民國91年已申請停業,堤防做好之後,李家砂石公司也已停業,何來圖利之說?

3、 有關於時序問題,李日貴的砂石事業公司「大通砂石行」成立時間為1979年(民國68年),當時李佳芬就讀高中,亦即經營事業時間遠早於韓國瑜李佳芬夫婦結婚(民國78年)前。而後1996年(民國85年)韓冰出生,至於黃委員所提西螺堤防時程為1998-2003年間(民國87-92年),也從未說1998年是李日貴砂石公司「設立時間」。

4、 我們明白時代力量當前有泡沫化的壓力,也理解需要透過「國昌機器」發言爭取聲量,但請勿含沙射影甚至抹黑。

5、 我們誠摯呼籲,選舉還是應回歸政策辯論基本面,就治國方針進行良性競爭,而非針對候選人家人進行無差別的攻擊,或是討論三十年前舊事、冷飯熱炒。

( 圖 / 記者朱永強攝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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砂石案關鍵人「徐享崑」被捕

立委黃國昌在11月30日在臉書指控,「徐享崑」是韓國瑜岳父砂石案中關鍵人物,讓被通緝20個月的他在12月1日再次被逮。

(圖/翻攝自黃國昌臉書)

12月2日 韓國瑜提告「意圖使人不當選」

韓國瑜競選辦公室今(2)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昌提告「意圖使人不當選」。韓競辦委任律師葉慶元表示,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「意圖使人不當選,而散佈謠言」是構成妨礙選舉的行為,是有刑事責任。

(圖/記者呂炯昌攝, 2019.12.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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