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重稅2年延至5年

新制:為了抑制短期不當炒作,將課重稅2年延5年,個人短期房地交易套利課高稅率,2年內課45%、第3到5年課35%。



舊制:境內個人持有房屋、土地1年以內者,稅率是45%;超過1年,沒超過2年者,稅率是35%;持有房、地超過2年,沒超過10年者,稅率是20%;持有超過10年,稅率則是15%。境外個人持有房屋、土地1年以內者,稅率是45%,超過一年則調降為35%。



圖/財政部提供

法人比照個人課稅

新制:為了抑制營利事業炒作,也防止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進行短期交易來避稅,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,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。新版制度調整持有房、地2年以內者,稅率是45%,超過2年才調降為35%。



舊制:舊版制度境內營利事業,不管持有年限,稅率一率是20%,新版房地合一稅境內營利事業將比照個人。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房、地,修正稅率是45%;持有房、地超過2年,沒超過5年者,修正稅率是35%;持有房、地超過5年,稅率才會與現行制度相同,採用20%。原本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房、地1年以內者,稅率是45%,超過1年則是35%。

圖/財政部提供

擴大房地課稅範圍

本次房地合一稅2.0,也增訂2點新項目,視為房地交易,民眾需注意。第一點是「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」,第二點則是「符合一定條件之股權交易」,交易持有股份(或出資額)過半數的營利事業之股份(或出資額),且該營利事業股權(或出資額)價值50%以上係由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地所構成者,但排除屬上市、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股票交易。

圖/財政部提供

房地合一改革

最後共有4種交易新舊制相同不受到影響,分別為個人非自願因素、個人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、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,就是維持稅率20%;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維持稅率10%(400萬元以下免稅)。



圖/NOWnews資料照

蘇貞昌:政府是打炒房不是打房

財政部表示,房價議題近來討論熱烈,各界訴求不外乎希望能落實居住正義、嚴禁不當炒作、拒絕投機行為。政府也抱著相同決心,但要做的「不是打房,是打炒房」,推出對策必須精準有效、不殃及無辜。



圖/NOWnews資料照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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